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客房及客房环境卫生标准化和卫生服务的规范化,为客人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方便的住房环境,根据酒店卫生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房部所有员工在做公共卫生清扫工作时,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房间清洁次序
第一条一般情况下应按照下列次序:
房——挂牌清洁房间——住房——长住房——走房——空房。
第二条若开房较紧张,次序稍作变动:
房——挂牌清洁房间——走房——住房——长住房——空房。
第三条房的卫生应在接到通知或客人离开房间以后,第一时间打扫。
卫生班应听从台班的安排,不得一意孤行,贪图方便。
第三章房间卫生操作规程
为方便记忆,我们将整个操作程序划分为八个字,即“进”、“撤”、“铺”、“洗”、“补”、“吸”、“检”。
第一条“进”
(1)轻轻敲门三次,每次三下,每次隔2~3秒钟。
(2)报称“HOUSEKEEPING”。
(3)缓缓把门推开,把“正在清洁”牌挂于门锁上。
第二条“撤”
(1)把小垫毯放在卫生间门口。
(2)清洁篮摆放于云石台靠门一边。
(3)同时带入二湿一干三条抹布。
(4)用垃圾桶收卫生间内垃圾。
(5)把客人用过的“四巾”(面巾、方巾、浴巾、地脚巾)卷好放在卫生间门口。
(6)用清洁剂均匀地喷一次“三缸”(洗手盆、抽水马桶、浴缸)。
(7)进房把空调开大,关台灯、床头灯、落地灯,拉开窗帘。
(8)用垃圾桶收垃圾和烟灰缸。
(9)撤床单,一张张地撤(注意不要夹带客人的睡衣和其它物品)。
(10)折丝棉被(向内三折,横向三折,齐口向门外)。
(11)若房内有送餐或加床设备,需要来回再走一次。
第三条“铺”
(1)将倒干净的'垃圾桶及烟灰缸拿到卫生间内冲洗并抹干净,然后放回房间原处。
(2)拿床单和枕套进房内铺床(铺床要按规定程序,两张一齐铺)。
(3)铺完床之后,顺带把水杯、茶具等撤到布草车上。
第四条“抹”
(1)从门外门铃开始抹起至门框。
(2)按顺时针方向抹,由上到下,由里到外,抹一圈(边角位及底部均要抹到。)
(3)物品要按规格摆放。
(4)灯泡、镜面、电视机要用干布抹。
(5)抹的过程中应默记待补充的物品。
(6)抹阳台玻璃台、阳台地板。
第五条“洗”
(1)将用过的皂头、浴液、发液瓶放进清洁篮。
(2)洗干净的抹布,其中一条湿抹布留下抹卫生间地板。
(3)用清洁剂全面喷一次“三缸”,用手刷刷洗脸盆、浴缸和浴缸以上三格瓷片,然后用花洒放水冲洗。
(4)用毛球洗马桶(注意二块盖板及底座的卫生)。
(5)用干布抹干净卫生间水渍(由镜开始,顺时针抹一次,注意小金属器要发亮)。
(6)要默记卫生间需补充的物品。
第六条“补”
(1)补充卫生间内备品,面巾纸和卷纸要折好角。
(2)用湿抹布抹干净地板,撤走清洁篮及小垫毯。
(3)补充房内物品(注意各种物品均需按规格摆好)。
(4)补充杯具。
第七条“吸”
(1)先从阳台吸起,注意吸阳台门轨。
(2)吸地毯要顺纹向同一方向推把。
(3)吸边角位(咖啡台底,梳妆凳底,床头柜底)。
(4)吸卫生间地板(注意吸地板上的头发)。
(5)吸尘机用完之后绕好放于布草车侧面。
第八条“检”
(1)空调拨到适当位置上。
(2)检查窗帘、床铺是否整齐,地毯是否有杂物。
(3)检查卫生间镜、“三缸”、小金属器是否光洁。
(4)关总开关,关门,取回“正在清洁”牌。
第九条住房和走房操作程序基本一样,一般情况下,住房不要求每天更换香皂,但要视香皂的使用程度而定。长住房每日均要求补充日常的易耗品。
第四章空房清洁操作规程
第一条把“正在清洁”牌挂于门锁上。
第二条拿一湿一干抹布抹家具(和住房程序相同)。
第三条抹阳台(和住房程序相同)。
第四条卫生间马桶放水,地漏冲水排异味。抹卫生间浮尘(浴缸水龙头、花洒隔二、三天应放锈水一次,并注意清洗抹干)。
第五条检查房间规格、设备情况,检查天花板有无蜘蛛网,地面有无虫类,把空调调至适当位置,熄灯关门,取回“正在清洁”牌。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
1)、全部设备操作手必需经安全和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2)、采纳新的生产方法,添加新的技术设备或调换工人岗位时由相关人员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3)、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4)、班中不允许私自顶岗替岗换岗。
5)、设备的.机械运转、移动部位(如切刀、带轮、压辊等)要用安全防护装置;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拆卸。
6)、设备清洁时,必需断电后才可操作
7)、未经允许,各生产车间不得私自接电源,接驳大容量电器设备。
8)、电器设施要严格根据其规格使用。电器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需具有爱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消防应急灯和指示牌等。
10)、消防设施及用具应定期检查,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1)、禁止违章操作。
1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
13)、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携带火种和危急品(包括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进入车间,危急品贮存要有专设场所存放。
14)、车间各负责人要定时排查设备安全状况,若发觉不正常时或存在隐患时要准时上报,并通知设备修理部门和设备修理人员准时进行处理整改,并做好排查记录。
15)、对于修理安全排查出的违章操作人员要严厉 处理并记录在案,对于屡犯人员惩罚或调岗,严峻者辞退。
16)、亲密留意各车间各出入口,对非本车间人员要询问,不符合进入车间要求的要准时请出车间,以便保证车间产品品质安全和车间财产安全。
17)、休息日大扫除后,各车间最终离开人员要检查所负责区域的电源、水源、汽是否全部关闭,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检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是否全部上锁。
18)、如有重大突发大事发生时,各负责人要负责各班的人员组织和安全工作。
20)、车间设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排查一次,对车间安全隐患跟进解决落实。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
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二、全院必需配备合格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1、设置流淌水洗手。
2、重点部门如ICU、手术室、导管室、供给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3、倡导用洗手液洗手,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尽的`出液器中,必需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设施,避开二次污染。
5、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三、手术室、导管室配备合格的外科手消毒设施,1、配置洗手池,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数量,洗手池应天天清洁与消毒。
2、配备洗手液,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
3、配备清洁指甲用品,用后放在指定的容器中,清洁指甲用品应每
日清洁与消毒。
4、手消毒剂采纳一次性包装、非手触式出液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配备干手物品,医用擦手纸应灭菌后使用,每次更换擦手纸前应对容器举行清洁消毒
6、配备计时装置。
四、全体医务人员应遵从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严格掌控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指征及办法。
五、手术室、导管室手术人员应遵从外科手消毒原则,严格掌控外科手消毒办法及注重事项
六、感染管理科每月对重点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举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疑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准时举行监测,并举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
七、感染管理科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手卫生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控手卫生学问和正确的手卫生办法,保障洗手和手消毒的效果。
八、感染管理科每月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及设备举行监督检查,提升手卫生依从性。
九、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相应要求: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5cfu/cm2。
十、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4
为了保持年级教室的清洁卫生,增进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参加意识,年级采取轮番值日制度,详细规定如下:
一、天天支配若干名同学值日,由劳动委员支配值日表,并通知本人。
二、值日生天天按时到岗,完成教室清扫工作。当天值日的学生,每节课后,应准时擦好黑板及讲台,打扫教室并催促学生不要乱扔垃圾物品。
三、卫生要求:
1、窗明几净,桌凳整齐,玻璃完好。
2、室内美化,布置得体,庄严大方。
3、讲台干净,地面整洁,四壁清洁。
4、走廊、挡雨板整洁干净、灯管无灰尘蜘蛛网、卫生用品摆放整齐。
四、教室卫生打扫不整洁者,罚扫三天。无故不参与教室值日者,罚扫五天。
五、不得在课桌上乱写乱画,讲文明,有素养。
六、在小学就餐的学生一律到教室外吃完方可进教室,庇护教室的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七、卫生值日工作由劳动委员负责监督。
八、每周日支配教室大扫除工作,详细支配由劳动委员负责。
九、卫生评分检查制度:以年级卫生考核细则为准,每周抽查教室
的卫生环境,抽查结果作为年级卫生考核分的`依据,每周公布卫生考核的分值。卫生考核分值低的年级要提出整改措施。
十、卫生评分作为评比“先进年级”的条件之一,班主任量化考核评分的依据之一。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5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6
一、进入操作间应洗手消毒,操作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二、操作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三、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四、操作间工作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五、操作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7
依据省、市关于电力、水源、燃气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状况,为了有效管理我们的电力、水源、燃气供应,特此订立以下规定:
1、小区内的`电力、水源系统(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总表至小区内各用户的部分),全部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至用户的,由其自行管理;至于燃气系统,则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余单位未经授权禁止干预。
2、居民出门时,请务必关闭电器、燃气和水源阀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3、我们的电力、水源、燃气管道都经过精密设计与安装,居民切勿私自改动。如有变动需求,请先向物业公司申请并登记在案,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居民自负。
4、室内电源的最大负荷不得超过规定的千瓦数,否则无法同时使用所有电器设备。
5、如有盗窃电力、水源、燃气的行为,将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法规予以惩罚。
6、若居民违反安全使用电力、水源、燃气的规定,且拒绝物业公司的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不接受安全使用建议和措施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了整个电力、水源、燃气供应系统,或者造成了其他业主(居民)的财产损失,除了必须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将会根据相关规定受到处罚。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8
一、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2、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是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厂(企业)级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9、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10、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和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1、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12、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二、副厂长(副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协助厂长(经理)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对分管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4、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日程,每月应研究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工作。
5、组织并参加本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7、负责督促、检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和专项经费的有效实施情况,为职工无偿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责任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0、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考核,向经理(厂长)提出奖惩意见。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16、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
1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四、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
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协调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5、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6、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
7、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8、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
五、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规章制度。
3、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4、每周至少检查、分析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确保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5、定期对职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
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职业卫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撤离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及次生、衍生伤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8、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0、做好本部门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六、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具体布置职业卫生工作。
3、对新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健康监护。
4、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5、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
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撤离现场工作员工,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并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七、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1、从业人员应本着对自身和同事安全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的规章制度。
2、认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6、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报告、保护现场,参加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八、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交给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2、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单位应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档案。
3、单位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报批程序,并按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由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5、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项及时完善改进。
6、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账。
7、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9、按照规定在投入生产或使用的30日内如实向区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九、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2、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4、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十一、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5、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产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求。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应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应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应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设备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避免设备启动时发生意外职业伤害。
11、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并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十二、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如各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
2、员工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单位应到有资质的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单位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检查建议安排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进行观察。
7、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
(2)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
(3)接触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8、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如在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单位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一个月内通知体检者本人。
12、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十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10、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
(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2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2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2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4新装置试车前检查。
6、检查人员职责为: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
(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
(3)对施工、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5)其它方面。
7、单位检查人员权限: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发出《隐患通知单》,并限期处理。各部门必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情况反馈给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1)对违章人员按《职业卫生奖惩管理规定》进行惩处,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对严重违章的个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停工再教育。
(3)对违章的施工、检修人员进行警告、教育,并按《职业卫生管理奖惩规定》惩处。
(4)对严重违章和违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填发《停工整顿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可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9、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
10、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11、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12、对未按要求开展专业和专项检查的各部门及车间,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13、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予以解决。
十五、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十六、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由单位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向诊断部门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配合诊断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按有关规定向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和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等报告。
4、单位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立即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5、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职业卫生安全例会制度
1、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加强职业卫生安全信息沟通和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每月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例会。
2、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应由专人负责组织,单位经理主持会议。
3、参加会议人员为单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传达或学习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听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5、讨论当前职业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或措施,听取其他部门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结合上级对职业卫生安全的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会议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7、职业卫生例会严格考勤制度,无故不出席会议者取消当月评先资格。
8、每次职业卫生例会要有会议记录,会后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发放给有关部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归档保存二年以上。
十八、职业卫生奖惩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十九、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1、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具有足够声衰减值、合适有效的护耳器。
5、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6、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7、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8、应对职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2)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3)噪声实际检测结果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
9、应建立健全听力保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噪声职工的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
(4)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噪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粉尘防护管理规定
1、粉尘防护系指各类粉尘、肺组织的检查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防尘口罩的要求及使用、除尘设备设施的要求、使用及维护,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粉尘防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的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检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合适有效的防尘口罩。
5、凡接触粉尘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粉尘作业。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工程控制,粉尘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规定。超过限值的作业场所,应当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粉尘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粉尘控制效果。
7、应对职工进行粉尘防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2)健康体检的目的和程序;
(3)粉尘实际检测结果及粉尘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防尘口罩的优缺点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过滤芯等。
8、应建立健全粉尘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粉尘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粉尘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粉尘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一、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高毒物品是指“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还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毒物品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存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高毒物品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7、不得将高毒物品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含高毒物品。
8、存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红色区域警戒线。
9、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时,在制定的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0、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良好通风,检测高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11、每月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2、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3、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14、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岗位保健津贴。
15、盛装高毒物品的容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从事高毒物品运输的装卸、押运、驾驶人员应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在运输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16、应建立健全高毒物品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高毒物品岗位基本情况;
(2)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含高毒物品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高毒物品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二、有毒物质防护管理规定
1、本文所说有毒物质是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表1中所列的各种物质,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有毒物质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毒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丢失等。
5、存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有毒物质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审查。
7、不得将有毒物质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质。
8、存在有毒物质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黄色区域警戒线。
9、需要进入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时,应配戴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10、每年进行一次有毒物质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质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3、应建立有毒物质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有毒物质岗位基本情况;
(2)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有毒物质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有毒物质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三、高温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1、高温作业系指工业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的要求。
3、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4、单位医疗部门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车间、施工、检修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发现情况及时诊治并及时向公司生产与安全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5、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6、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7、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将检测结果在作业场所向职工公布。
8、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10、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11、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12、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13、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避免加班加点。
14、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1997)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15、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
二十四、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指导受害人员及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现场,抢救受害人员,减少和消除严重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迅速处理。
3、预案启动条件:本单位内发生高毒物品职业中毒事故。
4、公司物品危害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5、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
(2)副总指挥职责:
1、在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开展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自己主管范围内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
3、负责组织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指挥部成员职责:
1、了解、收集事故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负责具体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
3、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4、负责审查事故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7、高毒物品危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
(1)在可能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定期对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高毒物品生产、储运、装卸等工作场所应配备应急柜,并存放以下必备物品。
1、足够数量的防毒面具、防护服、眼镜、手套、胶靴等,存放在应急柜内,并有醒目的标志,便于随时取用;
2、各种型号的防爆工具。
(5)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急救室。急救室应有一定的床位,配备救护车、担架、吸氧器、供氧式呼吸器、气管切开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种型号的注射器、常用急救和解毒剂以及心电图机或监护仪等,还应配备供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
(6)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按规定选择、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7)各单位生产与生活性供热、供水及排污、排放系统必须分开,不得连通。
7、应急救援的处理措施
(1)当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时,最早发现人员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报警(报警电话:119、120),并迅速通知单位调度室、说明事故危险程度、类别等情况;同时上报区安监局。
(2)各单位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通知专业救援抢险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点,立即采取相应的工艺控制措施;停止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4)消防、抢险、救护各专业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应当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员,如有立即将其救出事故现场。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到安全地带救治,及时与专科医院了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工作;
(5)安全部门在协助事故抢救同时,设法保护事故现场;保卫部门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指挥受伤群众向安全地带疏散;环保部门立即查明化学物质性质、可能产生毒物性质及泄漏量、范围,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6)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立即听取事故状况、危害程度、是否得到控制、有无扩大蔓延,根据现场确定是否请求支援,并及时向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7)事故控制后,根据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失情况,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撤消警戒。调集各有关抢修力量进行抢修,恢复生产。
8、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现场医疗措施
(1)迅速将中毒者撤离危险区,静卧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注意保温,解开衣领、裤带及妨碍呼吸的一切物体,鼻子朝天、头后仰,患者意识丧失时,应除去口中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
(2)必须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清水彻底清洗眼、耳、皮肤等受污染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除中毒症状外,还应检查患者有无外伤、骨折、内出血等情况。搬运时使患者侧卧或仰卧,保持头位低;
(4)患者停止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等;
(5)使用解毒剂;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
(6)与专科医院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和救治工作。
9、预案关闭条件:当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发生的因素得到控制和受害人员得到有效救治时,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关闭。
10、各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习,及时总结演习经验,对不足项进行修改完善。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9
非厨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到防蝇、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沟要安装防鼠网。泔水桶、垃圾桶要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食堂内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配比使用。
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食品应分类保管存放,应在安全期内使用。
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0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1
一、文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爱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有序进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级领导人员,必需仔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并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坚持两手(抓安全、抓生产)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有方案地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生产科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车间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级安全成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3、车间安全员,帮助领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劳动爱护政策、条例和规定,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编制安全生产组织措施方案,并监督按期实现。对工人乐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遇到紧急状况和担心定因素时,任何人有权制止,停止作业,并马上报告公司实行相应措施。
4、班组安全员的职责:乐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检查维护措施,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觉担心全隋况准时上报并实行预防措施。
5、安全卫生工作要充分依靠职工,公司、车间有安全组织,班组有安全员,各环节都应站在全局立场,对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要求尽职尽责。
6、在常常检查和宣扬教育的基础上,每年、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大检查,车间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安全班前会,发觉隐患准时消退。堵塞漏洞、乐观防范,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当进行。
二、厂区环境清洁制度
1、目的:为了维护好厂区环境卫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2、适用范围:厂区公共区域、车间、办公楼的卫生掌握。
3、卫生保持。
①进入车间必需换鞋子,肯定不允许穿同—双鞋进出车间,违反一次罚5元,并罚做清洁。
②保持工作服、鞋子的干净,对衣着不整,经管理人员提示后仍不改正的',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惩罚。
⑧对卫生要求高或者因其他缘由不适合过多人同时待的特别岗位,标注警示,严禁目的:为了维护好厂区环境卫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④必需随时保持岗位的清洁卫生,严格根据8S的要求,做到清洁、清扫、整理、干净、整顿、素养、安全、节省,养成良好的习惯。
4、其他:
①车间公厕卫生清洁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所需物品(如洗手液)的配给等工作由公司指定人员予以负责。
②每天常常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厂区的大垃圾桶内,并盖好桶盖,.清洁工每天把垃圾运走并对全部垃圾桶进行清洗一次。
③定期对厂区下水道、沟渠的清洁,其范围包括:全厂沟渠的日常清理工作,地下水道疏通,保持沟渠、地下水道顺畅,如有堵塞现象准时上报行政部处理。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2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后用流动水冲洗。养成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用消毒柜消毒。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3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4
(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
2、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二)会议、学习制度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并要结合实际,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为严格考勤,医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
2、有事必须向院领导请假,准假后交接好工作方可离开单位。
3、有事请假3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4 、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
(五)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限剧药、麻、贵重药品。
4、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
5、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6、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六)奖惩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
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旷勤1天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天以上扣三个月岗位津贴,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10天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
4、对没有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罚,并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的津贴。
5、对因打架、赌博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也不得调整工资。
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贴。
7、全年认真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业务按额完成部分的2%奖励,评选为优秀工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
(七)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
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
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八)出院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
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生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
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九)出诊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医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
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
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十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十、护理工作制度
1、病房由护士全面负责管理,其他医生积极协助。
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舒适安全,注意通风保暖,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新入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
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处置或按医嘱执行。
4、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房的物品与设备,要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如有遗失,须及时查找原因,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备药中查、备药前查、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
6、护士随时观察病人情况,随叫随到,对病人要热情。及时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7、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病人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和相关服务。
8、病人出院后,及时整理病房,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为传染病人,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十七、治疗室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有指导下进行。
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消毒好各种器械,备齐各种用品。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
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严格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如发生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院长,并及时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剧毒药品与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各类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
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以及时抢救使用。
十九、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
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4、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
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6、列入被消灭、消除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新生生儿破伤风、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特殊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
二十三、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开支。
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
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
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4、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5、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6、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7、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二十四、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及时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资料,及时反应情况,向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工作。
2、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3、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安排部署工作。
4、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或妇保医生。
5、要及时深入村级相关卫生组织检查指导工作。
6、积极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方针政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二十五、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
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高水平物品要照价赔偿。
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
5、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5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小学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奇或已烂变质的原料。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需清除整洁。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交错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常常清洗,保持清洁整洁。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当保管,常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干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觉饭菜不新奇时,应妥当处理,不准分发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需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离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整洁,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举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整洁,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常常用洗洁精洗涤整洁,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整洁,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乐观贯彻除四害要求,毁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食堂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整洁,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常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干净,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情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准时调节工作岗位。
五、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采取“四不制度”
1、选购员不买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烂变质的原料;
3、厨师不用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用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采取“四隔离”
1、生成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自然冰隔离。
(三)用餐具采取“四过关”
1、洗
2、刷
3、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纳“四定”方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光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六、发生食物中毒或疑心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实行下列措施:
(一)立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准时向小学领导、教导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帮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协作卫生行政部门举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实行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堂工作人员必需听从小学规定的就餐时光按时开餐。
对违本规定,造成重食物中毒大事,情节特殊严峻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01-06
酒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05-07
酒店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12-10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5篇01-11
酒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9篇06-08
学校卫生规章制度12-18
班级卫生规章制度06-09
校园卫生的规章制度12-18
公共卫生规章制度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