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幼儿园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我们特制定了如下的应急预案。
二、防范措施:
1、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火灾逃生演练,一次地震避难演练,以提升幼儿园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
2、提高幼儿园师生的安全意识:每年定期进行消防、地震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游戏、故事等形式,让幼儿们了解安全常识。
3、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摄像头,覆盖幼儿园的重要区域,定期审核摄像头监控录像,严防不法分子的入侵。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火灾应急预案:
a)发现火势立即报警,确保及时扑灭火源;
b)组织幼儿疏散到安全的地方,确保幼儿人身安全;
c)通知家长迅速到达幼儿园,协助疏散幼儿及时离开。
2、地震应急预案:
a)发生地震时,幼儿园老师应立即告知幼儿保持冷静,并带领幼儿迅速躲到桌子下或墙角等较安全的地方;
b)地震过后,幼儿园老师根据情况判断,及时组织疏散,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a)幼儿园应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箱;
b)幼儿园老师应充分掌握急救知识,及时进行急救。
四、预案的实施:
1、应急预案的制定:幼儿园应组织专业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并确保备案到相关部门。
2、部署预案的`宣传:幼儿园将应急预案制作成宣传册,分发给幼儿家长以及幼儿园师生,以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应急预案相关的内容和操作步骤。
3、定期演练: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演练,以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样的应急预案,我们可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幼儿园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为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工和幼儿健康,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园实际出发,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一、成立应对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组长
会员:×××
负责人:负责范围内负责人
二、应急预案
(1)特大事故紧急预案
1、切断各层的电源。
2、发生火灾,迅速脱离危险品,先用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报警119消防指挥中心。发生或其他灾害时打110,组织有效救援。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幼儿迅速撤回安全区。
5、配合消防、医院等部门,做好自救工作。
6、保护现场,做好相关人证、物证记录。
(2)暴力或抢劫案紧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阻止,不得释放。
2、人闯入园内,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及时清除入侵者。
3、园内发现不法分子袭击、加害、盗窃、殴打、抢劫、侵占人质、放火、破坏财物,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快速通报110、
(2)快速报告幼儿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阻止不法分子制服,保护现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的师生送往医院救治。
(5)做好师生思想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容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现场。
5、组织园内力量,与上级有关部门合作,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
当社会疫情发生时,幼儿园应加大防控力度,当幼儿中发生类似该病的'疾病时,班长应立即报告,及时联系家长,在家长陪同下到医院诊治,确认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幼儿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疫情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市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2、对幼儿所在班级和教师事务所进行布局,严格消毒全园公共场所,尤其是布局区域。
3、预防传染病的幼儿带病上园。幼儿康复后到园时,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康复证明,不存在感染危害后方可入园。
4、幼儿园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对传染性、疫情性疾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幼儿园其他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1、在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班级领导、教师应先指挥。
2、让幼儿在教室里等候,坚决阻止幼儿在教室里吵闹,或者离开教室互相推搡。
3、立即安排通道指挥和其他照明工具。
4、及时联系相关方面,说明具体情况。
5、如果园内电路出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如不能维修,应组织幼儿有序离开教室。
6、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名警察和第一名发现者应重视教师的幼儿利益、幼儿园利益,无条件承担组织、指挥、救治、危险控制、报警等任务,如警方接受后延期、推进委员会应视为忽职守。
7、对于突发事件,任何人都不能暂时撤退,也不能采取与自己无关的回避态度。
8、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应在事件初或应急处理中随时向园长汇报突发事件,不得隐瞒。
9、突发事件解决后,有关部门和有关负责人应向园长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本事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幼儿园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职责。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五个班主任领导负责,教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工会主席负责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本事。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
1、在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镇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镇各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景,分析、研究幼儿园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一样季节和情景,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景。
5、总结、推广部分班级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7、在镇、村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幼儿园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幼儿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幼儿园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职责和权力向幼儿园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幼儿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景。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景,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幼儿园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景,确保师生的安全。
八、职责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幼儿园一把手是本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职责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异常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责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儿园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职责人相应处分。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为确保我园本年度冬季供暖运行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保证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迅速、妥善地处理各类冬防期供暖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系统
(一)为加强供暖工作的领导力度,特成立前卫镇第二幼儿园供暖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警卫人员及带班教师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本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2.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组织协调;
3.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4.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5.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二)为保障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救、抢修工作,特成立前卫镇第二幼儿园供暖应急抢救、抢修队伍,成员如下:
(副园长)
(后勤领导)
(警卫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2.组织保护、抢修、抢救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行。
三、预案实施
当遇到因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以及其它应急事件导致的幼儿园大面积停暖事故时,启动此预案。
四、应急准备
(一)成立专门的冬防期供暖保障工作整治小组,制定具体计划;
(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走进、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加强幼儿园冬季供暖保障工作检查力度,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莉
副组长:马丽
成
员:参加活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幼儿,随时掌握本班幼儿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三、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班主任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校园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
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相关事项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
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
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发布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发布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发布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公司依据《商务部外交部关于建立境外劳务群体的性事件预警机制的通知》(商合发[20xx]392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外派劳务工作情况,为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理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公司成立处理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由公司董事长任总指挥,外派劳务合作负责人为副指挥,其他部门配合行动。
指挥中心的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公司外派劳务人员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的有关问题;统一指挥公司在境外劳务人员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部署和总结防范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督促下属有关部门、及各相关人员落实本预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应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下设专员负责。
专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统一协调指挥外派劳务人员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收集和判断对安全问题突出的国家或地区有关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情况及发展态势,及时掌握境外各种可能发生劳务纠纷及安全问题的情报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第三条相关部门职责
1、国际合作部:负责因外派劳务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应急工作及办理本司赴境外处理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应急工作,并确保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有秩序地进行。
加大对外派劳务经营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时取消与有违法操作及劳务纠纷隐患的外国公司合作,取消与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外派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的合作。为因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做好医疗救护等支援工作。
2、培训部:负责加强对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使外派人员了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的政策规定、通行做法和正规派出渠道,增强外派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出现时采取正确的宣传报道,确保公司人员精神稳定;做好因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外派劳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
3、法律事务部:负责提供因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国外和国内的有关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劳务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财务部:在应急预案启动时立即给予应急资金支持。
第四条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国际合作部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后的跟踪管理,对可能出现的劳务纠纷进行信息收集,在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后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出示正式的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2、预防预警行动:防范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的专员接到预警报告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根据可能出现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确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总指挥视情况召集指挥中心成员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第五条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确认:公司根据驻外使(领)馆和上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情况通报做出一般性劳务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判断。
2、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发生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四级(Ⅳ级)时,启动本公司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三级(Ⅲ级)时,申请启动本市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二级(Ⅱ级)时,申请启动本省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一级(Ⅰ级)时,申请启动国家应急预案,并在同级或上一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理。
3、处置程序:
(1)接到驻外使(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发生的通报后,立即做好外派劳务人员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同时,请示驻外使(领)馆协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劳务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2)根据驻外使(领)馆的建议和要求立即启动境外外派劳务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研究措施,组织落实,有关措施和进展情况随时向驻外使(领)馆反馈,并向市、省级外经贸部门报告;
(3)如需派遣工作组赴境外,工作组在到达后立即与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并在驻外使(领)馆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现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组应向地方政府报告,并抄报上级商务、外交部门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
第六条责任追究、表彰和奖励
1、责任追究:执行本预案时,若出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物资、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以致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表彰和奖励:在劳务人员发生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由公司办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和规章给予表彰与奖励。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与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处理
三、应急程序
(一)应急指挥人员名单
1、负责人:国雪娟说
2、现场指挥人员:范德刚、史宁宁
(二)现场措施
a、对患儿的处理
1、立即将患儿送来医院化疗,教师必须向医生真实充分反映幼儿患病的症状,并护送在幼儿身旁等候家长来院。
2、做好家长工作,如果食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3、把中毒危害掌控在最轻的`范围
b、建立三级报告制度
1、例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师应当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保健老师及时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报告。
c、协调行政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提供更多留样
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现场统一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指挥应由在场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担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临时的救援小组。等总负责任人到达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由总责任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为了积极做好预防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确保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有关精神和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火灾、重大集会、水灾、地震、本土防空、暴力入侵等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件。
一、成立幼儿园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园长)
副组长:xxx(保教主任)
成员:xxx(保健医生) xxx(安全员)
二、成立基本应急小组
1、安全保卫小组:各班班长
职责: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
2、医疗救护小组: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小组: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汇报,并负责向新闻媒体报送真实材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将安全教育融入幼儿园一日生活教育中,定期开展保教人员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健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和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幼儿园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要求,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严格门卫制度,加强门卫值守和管理,作好来客来访人员的接待,及时掌握流动人员信息。
3、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信息网络:门卫——分管园长——班长;园长为最高级网络第一责任人。
4、建立问题人员信息档案,随时掌握其动态,发动一切力量,做好问题人员的思想工作。
5、作好预警联动,在作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的同时,与社区、应急指挥中心、教育局、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建立联动机制,保持信息畅通。
一旦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处置应急工作机制,开展各种施救和善后处置。
1、及时向110、辖区派出所,就近警亭呼救;
2、发生火灾时,指挥和报警同时进行,着火点附近的教师就近取灭火器灭火,其余人员指挥撤离;发生地震时,各班教师立即到本班,组织指挥幼儿疏散到教学楼前空旷场地。教师要注意踩踏事件,本层楼教师要负责幼儿在经过楼梯时的安全,最后一名幼儿离开本班教室,安全通过楼梯后教师方可尾随本班最后一名幼儿撤离。就近的`人员协助疏散,并由就近保安或行政人员切断电源总控制。
3、幼儿园行政、现场保教人员(未带幼儿的)和保安人员一起,坚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请求现场家长的帮助。同时,根据事态情况,或立即关闭园门,而各班级或立即关闭活动室门,带领幼儿躲避,或将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
4、在前来施救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5、保健医生开展查询和施救工作,必要时向“120”呼救。
6、事态一旦得到控制,班级保教人员立即开展安抚学生的工作,必要时,通知家长来园。
7、对突发事件的经过书面向教育局、社区等相关单位汇报。事后,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奖惩分明,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一、设立防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级年级组长组成的防火
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管理撤离鼓励幼儿;
(4)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建议: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有紧急疏散方案。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在关上状态,各地下通道必须维持通畅;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必须强化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雷安全科学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努力做到可以并使
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1.一旦幼儿园出现火灾,立即启动指挥系统。通信组将119扎至消防中心,及时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使消防队员和车辆能及时赶往火灾现场。通信组应及时记录和摄制火灾的出现和盗窃过程,并及时报告火灾情况,记录火灾的`全过程。
2、安全小组应保护现场,防止事故发生,配合消防和公安人员调查火灾原因,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做好警卫工作。
3、救援小组应当在火灾出现后及时阻断电源,立即采用现有消防设备,非政府人员立即救治学校贵重物品(例如:多媒体设备、财务账户、档案、乐器设备、体育设备等)。如果获救师生救援人员应当首先救治获救人员,但保证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救援小组人员应当搞好自己的维护准备工作。
4.火灾发生后,运输组应及时将救援设备和物品运至安全区,配合救护人员将伤员运至医院救护,配合疏散,护送师生到安全区。
5.火灾出现后,撤离组应立即非政府人员启用撤离地下通道,并非政府师生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保证并无遗留人员。例如存有特定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班级人数,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妥善解决撤离范围、路线和场所。
6.学校指挥系统要发挥人员、组织、设施、预防措施、善后处理、消防配合等作用,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发生在我镇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五、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及武装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总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黄伦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6622*。
六、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一)各总支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每总支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总支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
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
(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总支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总支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应急处置
(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二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
(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八、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
(一)自然灾害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处置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
(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九、应急保障工作
(一)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1、应急设备:镇政府备有应急灯10个、对讲机2部、应急车辆5台(必要时可征用社会车辆)、装载机2部、挖掘机4部、铁锹50把、十字镐50把、编织袋1000条等应急设备。
(二)成立镇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城管办全体人员组成。
(三)各总支要自行组建在武装部长带领下的志愿者队伍。
(四)镇与各总支都要准备紧急避难场所。农村可选择在当地的中小学校,镇里可选择在广场、敬老院、学校等。
(五)民政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十、善后处理工作
(一)善后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所在总支及各灾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3、镇民政部门要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痢疾防治工作;环保、水利、农业和建设部门要对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大气、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环境监测,对因事件而形成的环境改变和污染及时提出应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复意见。
(二)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事发地域内或全镇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三)调查和总结:
镇应急办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政府将有关情况的总结上报上级政府。
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十一、培训和演练
(一)演习演练
全镇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镇应急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刊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应当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
十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
(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员工和全园幼儿的安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园的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等性质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具体为: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幼儿园交通、消防、房屋、食品卫生、剧毒危险化学品及师生、幼儿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园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园安全。
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成员们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园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组长:(园长)副组长:(副园长)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布署工作并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主要成员:通讯人员:
职责:负责处理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的外联工作以及对外反馈事态进展情况
安保人员:(保卫科长)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以及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工作,保障幼儿园人物安全。
交通人员:(教导主任)
职责:负责发生事件后师生的核查以及协调家长工作。
后勤保障:
职责:负责保障幼儿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幼儿入园、离园时,值班教师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三)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四、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报告值班领导,再由其报告园长;
(二)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原因;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四)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五、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登记清楚事故的经过以及处理情况与责任。
六、处置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一)、可能引发幼儿园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主要原因有:在幼儿园时间内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儿园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幼儿园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幼儿园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
(二)、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1、通过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教育教育制度。3、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学生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急处理程序1、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把受伤幼儿送往医院救治。2、及时通知家长,告之情况。3、一般事故由幼儿园处理,并报保健室备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区教办和相关部门汇报。4、重大事故发生时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介入事件的处理。5、保护现象并进行调查取证。由于幼儿是未成年人,因此调查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6、由教师教学不当或因体罚、变相体罚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偏袒师生双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教师的作出处理。7、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不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并及时向区教办联系和咨询。8、一次性解决原则。幼儿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中不解决住房、户口、入学和工作等原则问题;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9、事故处理解决后要与双方责任人签订好协议书,做好理赔等善后工作。
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详案)及应急处理程序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三)、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
为了有效防范和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安全防范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组长:马丽
成员:全园教职工
“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幼儿园预防和处置园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幼儿园预防和处置方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实施与处置原则
1、工作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幼儿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1)早预防。即要求幼儿园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幼儿园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幼儿园的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幼儿园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本预案要求,校园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任何人都有权向幼儿园领导小组直至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幼儿园及有关部门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人群和班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疏散、隔离、检查和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2、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要求幼儿园领导对幼儿园安全负总责,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幼儿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严格实行“首遇责任制”,确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必须按照程序上报(首遇人——园长——中心校)。
四、各类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如有必要,报公安部门(或110)协查,尽早将面上情况上报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防范工作的漏洞;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幼儿园发生突发重大事件,必须在20分钟内报告中心校。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
(一)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
1.在园幼儿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中心学校和疾控中心。
2.在园外,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在园内发现传染病的幼儿或教职工,通知幼儿家长或教职工家属,由家长或家属陪同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4.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幼儿、同事前往探望。
(二)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1.立即把中毒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向中心学校、教育局、食品药品管理局、疾控中心等部门报告。
2.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中毒人数,病情轻重情况,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及防疫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
3.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楼梯间防踩踏事故应急处置
(1)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中心学校、教育局报告。
(2)立即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四)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2)幼儿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局部损伤、轻微损伤或少量出血,马上送幼儿园保健室处理或送幼儿园附近的医院处理。
(4)及时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以便及时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5)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以利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建筑物倒塌或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事故现场的教师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
2.工作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园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2)疏散地点一般以幼儿园操场为集结点,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园门。
(六)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中心学校、教育局汇报情况。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3)学校广播(或现场老师)指挥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4)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5)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6)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协调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订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以下简称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灾难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移民上访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采取过激行为方式反映意愿、诉求问题,或因信访突出问题集访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机关乃至赴京上访,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大规模事件。
灾难性事件,是指移民发生群死、群伤、毁灭性灾害事件。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统一协调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遵循法规、讲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有效地控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和事态的扩大。
应急处突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3.1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县、乡(镇)党委、政府是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区(市)县移民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移民的应急处突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辖区内一旦发生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处突工作。
1.3.2以人为本原则。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突工作的首要任务。工作中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备、任务准备、预案准备和物质准备等工作。
1.3.3依法处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移民群体和谐稳定。
1.3.4快速应对原则。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快速反应络平台,一旦发生移民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加强与维稳、信访、应急、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共同参与、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处置体系。
2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如发生移民群众到省、市和赴京集访、群访及灾难性事件,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突发事件分级为特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和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2.1特大突发事件(Ⅰ级,以下简称Ⅰ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Ⅰ级突发事件:
(1)因发生火灾、水灾、楼房遭受严重破坏、交通遭受严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伤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机关,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发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劫持人质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发生100人以上的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破坏损失严重,持续时间超过6小时的事件;
(7)因灾需紧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发事件。
2.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以下简称Ⅱ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Ⅱ级突发事件:
(1)因发生火灾、水灾、房屋遭受一定破坏、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伤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机关,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发生5-10人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劫持人质3-4人的事件;
(6)发生50-100人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破坏损失较大的事件;
(7)因灾需紧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2.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以下简称Ⅲ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Ⅲ级事件:
(1)因发生火灾、水灾、房屋遭受轻度损坏、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伤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机关单位,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发生3-5人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劫持人质3人以下的事件;
(6)发生30-50人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受到损毁的事件;
(7)因灾需紧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较大突发事件。
2.4对敏感地区、非常时期、情况复杂和较为特殊地区的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启动预案的条件可酌情降低。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移民办综合(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处长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人事)处。
3.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为市移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处置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本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力量,指导配合区(市)县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移民主管机构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3成员单位职责
综合(人事)处:负责本级突发事件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通知滞留在省市党政机关、单位的移民上访人员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和移民部门派员接人;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联系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及省、市人民医院救治临时患病、受伤人员;加强办公区安全防范,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处突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协调组织本办相关人员在指定场所按程序接待群访、集访移民代表或相关事件的主要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发事件相关人进行宣传、解释和问题收集与答复;协调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单位、水利工程业主及本办相关处室做好所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规划安置处:负责移民集访、群访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具体标准、操作规范等问题的解释回复工作;针对突发事件移民所反映的问题,协助区(市)县及相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计划财务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筹措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和物质;向集访、群访移民宣传、解答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资金流向;负责调查、核实上访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资金问题;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3.4现场处置工作职责
政策宣传组:由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规定和业务技术规程规范的宣传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综合(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负责向省级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政府及设计、监理和水利工程业主等单位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市级公安局、维稳办、信访办、应急办等单位,联席办公处突。
疏导劝返组:由规划安置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中对群访、集访移民的疏导、劝返工作;配合区(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群体的性事件人员的疏散、引导、劝解、遣返等工作。
现场取证组:由综合(人事)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包括声像资料的制作、整理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应急处突工作的声像资料。
后勤保障组:由综合(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突工作中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提供遣返群访、集访移民群众的交通工具和相关保障条件。
医疗救助组:根据需要,综合(人事)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与急救、医疗单位联系,负责救护突发事件中需救护的伤病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卫生防疫及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移民群众和参加处突工作人员的饮水和食品卫生。
4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区(市)县应根据情况尽快启动本级预案,市移民办根据突发事件的事态决定启动本级机关相应层级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控及后续工作。
4.1Ⅰ级和Ⅱ级响应。
4.1.1特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4.1.2接到报告后,由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应急处突工作,分管副指挥长直接组织实施。市移民办全体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所有公开电话、值班电话专人值守。
4.1.3市移民办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进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同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办和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
4.1.4协调突发事件涉及的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4.1.5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长决定终止Ⅰ级和Ⅱ级响应。
4.2Ⅲ级响应
4.2.1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4.2.2接到相关信息后,在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突工作。市移民办各处处长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处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专人值守。
4.2.3市移民办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进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同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办和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
4.2.4协调突发事件涉及的区(市)县及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4.2.5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分管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5应急机制
5.1应急体系
根据移民维稳工作建立应急机制,排查划分移民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的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加大对可能引发突发群体的性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不稳定因素和突出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对早期发现的事件苗头及时预警,重大苗头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与地方各级各部门及时沟通,采取积极措施,把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报告
市移民办及区(市)县移民办是突发群体的性事件苗头的监测单位,负责预警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联互通、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支持络,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信息及时处理。市移民办应加强与市级各部门的交流合作,及时掌握从公安、维稳、信访、安全、基层部门和移民群众的外来信息,发现异常现象和苗头,及时通报区(市)县有关部门,必要时派员调查核实并积极协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系统一旦启动,市移民办自然进入“24小时不间断值班状态”,视情执行“重大稳定信息紧急报送制”,保证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信息渠道顺利畅通。
5.3突发群体的性事件预警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的性事件的信息来源,苗头倾向、发展势态要认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确判断,并以书面形式向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6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规范和程序
6.1信息报告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移民办相关处室和区(市)县移民办应立即向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严禁迟报、谎报、漏报,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应随时续报。
6.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规模、涉及范围、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施破坏等情况;事发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采取的控处措施,需报告的其他事项和意见、建议。
6.3突发事件报告时间
6.3.1突发事件情况初报。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移民办相关处室及区(市)县移民办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所出现的情况,1小时内向主任、值班副主任报告初始情况,启动本预案,组成指挥部。
6.3.2突发事件情况继报。在突发事件核实后,市移民办相关处室执行“随时报告制度”,将情况信息报告指挥部。
6.3.3突发事件情况核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初步核实后,应在2个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通报相关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
7应急处置要求
7.1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组织力量对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同时,按照处突预案主动、果断处置,防止因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当而造成更大损失。
7.2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任务。对事态严重、规模较大、情况复杂、需紧急控制的突发事件,按指挥长的命令,视情临时设立政策宣传组、现场取证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疏导劝返组等处置工作小组,调配充实人员,以保证处置工作有序进行。各工作小组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7.3较大规模集访和群体的性事件中的上访移民需强制带离的,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接返或遣返。上访人员所在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派员接返上访移民。对不能及时疏导劝返的上访移民,应视情况设立或指定临时分流处置场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于当日内将上访移民带至分流场所,并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后期处置
8.1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移民大规模集访和突发性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疏散劝返处置后,要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共同做好集访移民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点组织力量实施决策或承诺。
8.2善后处理工作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上级领导机关应加强指导、协助、检查。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后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其它善后事宜应尽快给予协调落实。
9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
9.1本预案的检查监督主体为市移民办指挥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中,指挥部视情况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建议报告。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相关规定,及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10.1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移民办负责解释。
10.2施行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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